本報4月27日訊(記者 孫敏堅 通訊員 肖彬)近日,湖南省委組織部出台《關於從嚴加強全省組織部門自身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5個方面對從嚴治部、從嚴管理監督組工幹部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樹立組工幹部公道正派、開放開明、務實負責、嚴謹守紀、無私奉獻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設講政治、重公道、業務精、作風好的模範部門。
  從嚴錘煉黨性,恪守公道正派。《意見》要求,教育引導組工幹部增強黨員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各級組織部門領導班子及各黨支部每年召開一次高質量的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開展以公道正派為核心的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各級組織部門和組工幹部嚴格貫徹執行黨章、公務員法和《幹部任用條例》等法律規章。敢於擔當,與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作堅決鬥爭,為黨委選人用人當好參謀助手。
  從嚴教育培訓,做到業務精通。《意見》明確,深入開展“三個一”讀書活動,建立健全組織部門務虛研究等制度,引導組工幹部樹立終身學習理念。省市縣三級分別制定組工幹部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突出對新出台政策法規和應知應會業務知識的培訓,實行組工業務培訓閉捲考試制度。安排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的組工幹部到基層一線鍛煉,有計劃地選派組工幹部到艱苦地區鍛煉、進行掛職鍛煉,建立上下級組織部門互派幹部掛職鍛煉製度。健全考察機制和辦法,綜合運用各種監督資源,加強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分析研判,註重在重大關頭、關鍵時刻考察識別幹部,在鄉語口碑中瞭解幹部,提高知人識人水平。加強幹部檔案規範化、數字化建設和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從嚴審核幹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檔案信息,不得放過任何疑點。
  從嚴加強管理,優化隊伍結構。《意見》要求,加強重點管理,對各級組織部長和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精心挑選、嚴格把關,組織部長人選應經過多崗位鍛煉,建立組織部長向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工作制度。拓寬組工幹部來源渠道,註重從不同領域、不同專業、不同經歷人員中發現和挑選優秀人才,結合實際制定組工幹部輪崗交流規劃,實行嚴格的定期輪崗交流和迴避制度。
  從嚴接受監督,致力開放開明。《意見》要求,積極推進組務公開,建立健全組織部門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通過媒體向公眾發佈組織工作重要信息;在省市縣組織部門對外網站開闢“部務公開”專欄,對不涉密事項的內容、過程和結果及時準確予以公開。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組織開展對市縣組織部門組織工作滿意度、選人用人公信度、組工幹部形象認可度的民意調查,把評價結果作為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建立組工幹部嚴格遵守組織工作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和組織人事紀律公開承諾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選人用人、公務員考錄、黨員發展、黨費開支等的嚴格監督。
  從嚴改進作風,確保務實清廉。《意見》要求,各級組織部門及其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均要建立基層聯繫點。深入推進文明辦公,完善組工幹部接訪制度,改進備案、審批、回覆制度,嚴格按規定時限辦理回覆有關事項。堅決反對“四風”,進一步精簡文山會海,不搞形式主義。建立組織部長約談日制度,每月安排2至3天時間深入開展談心談話。提升嚴謹規範水平,加強組織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增強制度執行的剛性,依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和責任追究、倒查制度,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組工幹部實行“零容忍”。建立組工幹部違規違紀直接公佈名單制度和不合格組工幹部退出機制,對因違規違紀受到查處的組工幹部,通過省內有關媒體直接公佈名單;對不適宜繼續從事組織工作的,及時調整齣組織系統。  (原標題:從嚴加強組織部門自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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